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FDC******
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二、项目名称:2025ELLE风尚大典合作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楼1单元901室内A01单元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祺昌,李天荣,丁春成,韩卫东,刘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金额为4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项第1类:(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 应商处采购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一是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仅仅因为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技术难度大,不能作为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二是项目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项目功能定位必须使用特定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且没有可以达到项目功能定位同样要求的其他替代技术方案。如果可以使用不同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替代,能够满足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功能定位的技术需求目标,且不影响项目的质量和使用效率,不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三是因为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提供。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亚市旅游发展局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79号蓝海华庭15层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天际大厦1103B室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宇
电话: 0898-******
十、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定稿).pdf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名称:2025ELLE风尚大典合作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服务时间: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活动结束。 (2)双方在合同履约期间,因台风、政府管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的履约时间延期或终止,成交单位须配合采购人工作安排处理好后续事宜。 服务标准:合格 |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