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钢木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于2024年8月27日取得环评审批意见(霸环管[2024]B041号),项目于2024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10月竣工,相应的生产设施、环保设施均已配套完成,于2024年10月17日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19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基本项目情况
******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钢木家具项目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位于霸州市煎茶铺镇大台山村,项目占地面积:12515m2;建筑面积8200m2。
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①废气:
本项目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喷粉室自带滤芯粉末回收系统(3套)处理后,再通过2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染料尘)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天然气热风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新建窑炉标准,同时满足《廊坊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0年2月10日)附件2中限值要求。
②废水:
本项目水洗工序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中和+气浮+混凝沉淀+过滤”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0m3/d)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小,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职工粪便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③噪声:
本项目无夜班生产,昼间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昼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塑粉除尘灰、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脱脂液、残渣、废包装桶(无磷脱脂剂)、污泥及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塑粉除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脱脂液、残渣、废包装桶(无磷脱脂剂)、污泥,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负责清运处理,定期清理,统一处置。
二、建设项目调试时间: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9日。
三、公众反馈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即日起5个工作日发表对该工程调试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霸州市煎茶铺镇大台山村
联 系 人:王佩佩
电 话:******
作者(137****1934,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10-17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