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霸州市福赋体育用品厂年产5万根台球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5月28日取得了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该项目的审批意见,审批文号(霸环管[2024]B018-5号),项目于2024年6月15日开工建设,于2024年10月10日竣工,相应的生产设施、环保设施均已配套完成,于2024年10月16日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9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基本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霸州市福赋体育用品厂年产5万根台球杆项目
建设单位:霸州市福赋体育用品厂
建设地点:霸州市福赋体育用品厂位于霸州市堂二里镇四街,项目占地面积66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进行建设。
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①废气:
(后支杆生产)裁切、开料、车圆、刻商标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中央(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后支杆生产)裁切、开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中央(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台球杆生产)裁切、开料、车圆、雕刻、打孔、滚圆、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中央(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台球杆生产)雕刻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拼接、烘干(拼接后)、粘皮头、木蜡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再经1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
镶嵌、木蜡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再经1根15m排气筒(DA006)排放;
拼接、烘干(拼接后)、粘皮头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再经1根15m排气筒(DA007)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木材加工业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其他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染料尘)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②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少,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职工粪便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
③噪声:
本项目昼间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对设备采取置于车间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木材下脚料、除尘灰、木蜡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机油、废机油桶。
一般固废:木材下脚料、除尘灰、木蜡油废包装桶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建设项目调试时间: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19日。
三、公众反馈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即日起5个工作日发表对该工程调试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霸州市福赋体育用品厂
公司地址:霸州市堂二里镇四街
联 系 人:熊明华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