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有限公司承担“霸州市尚基金属制品厂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编制完成,现拟上报进行审批。现对《霸州市尚基金属制品厂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霸州市尚基金属制品厂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报批前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
霸州市尚基金属制品厂
2024年12月11日